在话音收入不断下滑的同时,两大固网运营商将目光瞄准了宽带增收。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目前都在各地积极部署扩大宽带限时收费的业务,未来将取代包年和包月收费办法,并在全国逐渐推广。(见8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
数月前,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发达国家居民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这个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
据介绍,我国两大电信企业推行宽带限时收费业务后,规定包月用户每月上网时间为240个小时,超过规定时间后不断网,“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费,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可见所谓宽带限时收费,实际就是变相涨价,这无疑将加大很多家庭上网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加重其经济负担。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印度政府计划在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bps的免费宽带服务。美国旧金山、法国巴黎、日本东京等城市也已展开全城免费提供一种短距离无线网络服务。与这些相比,口口声声说“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电信垄断企业,在宽带服务提供上却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可见其所谓的“与国际接轨”不过是一种选择性接轨,即于自己有利就接轨,于增加自身利益不利就对国际通行做法视而不见。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效率,所以互联网的普及可以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而这正是印度、巴黎、东京等国家与城市力推免费网络技术的原因所在。
而像中国某些企业这样推行所谓的宽带限时业务,不但直接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这不仅是部分垄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对垄断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大敌的深刻揭示。
《第一财经日报》的上述报道说,今年一季度,中国电信和网通开始执行“南北协议”,放弃全国性竞争,均在自己主导区域发展。而铁通等运营商由于规模过小无法跟两大固网运营商形成有效竞争,这使得双方有条件在今年三季度开始大规模推进宽带限时业务。作为竞争对手的两大网络运营商,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放弃竞争,并同步推行相同性质与资费标准的宽带限时业务,显然已经结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同盟,在我看来,这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垄断企业总会滋生利用垄断优势与市场支配性地位攫取最大利润的冲动。遏制像宽带限时收费这样的垄断同盟横行,政府责无旁贷。除了要不断打破垄断、引入更多竞争主体之外,政府部门的有力监管不可或缺,应像监管与处罚其它领域的垄断同盟一样,对两大网络运营商的垄断联盟重拳出击。否则,难让其它企业与行业信服,也有损法律的尊严。